2010年5月2日 星期日

給死刑犯一個春天

看到死刑犯的新聞 好難過
想求死的死刑犯 怕被處死的死刑犯

求死的原因有
覺得罪大惡極 自己該死
覺得被關一輩子沒未來 不如早一點死
其它死刑犯 聽說有人被處死
心驚膽跳

但是 殺人犯和其它人有什麼不同
沒有

情緒失控了 做出傷害他人的事
情緒失控了 沒做出傷害他人的事
這就是判斷標準
如果有天我真的也失控了 那我也是殺人犯啊
平常看起來溫和善良 謙恭有禮
在情緒的掌控下 人都是一樣的
但我們的本質 有任何差別嗎 沒有的
情緒失控了殺人
那失控的情緒 不能用以界定那個人

我不認同他們的行為 不認同他們做的事
我譴責行為 但 我無法因此完全否定一個人
他們內心 有一樣多的愛
也許因為得不到足夠的愛 變成喧囂憤恨
甚至 他們選擇發洩在別人身上 傷害別人
他們的確做了錯誤的選擇
但 我無法用這些行為為他們貼上標籤
"泯滅天性 罪無可逭 無可救藥"


執死刑能不能有效減少犯罪率
我不知道也沒有證據
但我好奇的是
一個人情緒失控時 會在意台灣還有死刑而清醒嗎
大家都知道 被情緒掌控的感覺
除了想毀滅一切 不會在意別的
所以 我會懷疑 保留死刑真的會改善犯罪狀況嗎

槍決挑起的
還有其他受害者家屬的仇恨
為什麼殺害自己親人的人沒被處決??
我為家屬被掀起的痛而痛
看到這樣的情況 我無法不難過

死刑犯 有改過自新的權利
有重新做人的權利
我不管他們過去做錯過什麼
付出代價後 他們都有重新抬頭挺胸的權力
不需要永遠活在社會觀感裡

我曾經想過 重組巡唱隊
甚至可以帶著受刑人加入
讓他們找到快樂和意義
然後組織成服務隊
不定期去服務別人 就當成義務勞動也好

有許有人還想活出些什麼
有些人已經放棄
會不會被接受 也很難說

可是 有人願給他們這個權利嗎
我不知道
但如果 監獄裡也能有這樣的活動
就算是表演給彼此看 激勵彼此的心
我想都很好
唱歌 跳舞 大家都喜歡啊 這麼快樂又簡單
明明還活著 明明可以再次相信自己的價值
為什麼 就被一個籠子鎖住了 再也不飛翔了
最殘酷的懲罰 就是鎖住他們 消滅他們的價值
失去意義和未來 沒有快樂的權利 的確生不如死

我想 受害者家屬也許很難接受 這樣的想法
畢竟真的很痛
但我相信 如果他們能看到
真正改過自新的犯罪者 不再仇恨真心願意請求寬恕的犯罪者
大家一定能 讓自己更好過一些

當然 重組巡唱隊 這是第一個困難
畢竟這是服務 不是營利的性質
大家都有工作
除非有很大的熱情和勇氣
堅持到 有天讓巡唱隊成為有機構或活動願意贊助的團體
才有可能一直繼續下去
才能想更多方式 滲入那些弱勢的地方
讓弱勢者 也能發現自己有帶給別人快樂希望的能力
弱勢者 並不弱勢


我有個念頭
想寫信給部長和總統
我受不了再看到有人被槍決
讓這個死刑的浪潮愈捲愈大
但是 我還無法整理好自己的情緒
也不想一時激動 去做些沒有真正幫助的事情
而且 我也不能用這樣的方式去訴說
必須要更理性更現實
我不確定 我能寫出想寫的

我還得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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